公示公告首页 ->  公示公告
  • 友谊大道(三环线-宏茂巷)快速化改造工程项目电缆隧道电气工程施工遴选公告
  • 浏览量:581发布日期:2022年09月20日


1.遴选条件

湖北交建总承包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已承接友谊大道项目,根据项目进展,湖北交建总承包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现决定对友谊大道项目电缆隧道电气工程施工进行遴选。

2.工程概况与遴选范围

2.1 工程概况

本项目桩号范围K12+053-K12+629,三环线-园林路,长度为576米。建设标准: 

主线:双向4-6车道,设计车速60公里/小时,全程高架。

辅道:双向6车道,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 

友谊大道(三环线-宏茂巷)快速化改造工程全线采用高架主辅分离建设形式,高架主线采用双向4-6车道,地面辅道双向6车道。友谊大道与二环线相交路口采用全互通立交,其余路口均为平面相交。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土方外运、交通、电气照明等内容,同步建设声屏障、电缆隧道及交通疏解等配套设施。

2.2 遴选范围

本次遴选范围为友谊大道项目K12+053-K12+629段电缆隧道电气工程施工,共划分为1个合同包。

2.3 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为:2022年10月 16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遴选人通知为准),计划工期5个月。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年,从甲方与乙方办理最终结算之日算起,最迟不超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为遴选人前期参与洽谈且经遴选人审核作业能力强、类似业绩经验丰富、信誉良好的协作单位,库外申请人须满足遴选人资源库准入要求,并报名截止日前完成入库申请,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件2。

3.2 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个合同包的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

3.4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3.4.1 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3.4.2 处于被行业主管部门(如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出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4.3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上一年度被列入建设集团或遴选人D级资源库且在处罚期内的协作单位;

(6)近三年度被列入建设集团或遴选人Z级资源库且在处罚期内的协作单位。

3.5 申请人如中选,遴选人将依据《湖北交建总承包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协作单位准入及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对中选人进行考核。

3.5.1 对于施工过程中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履行良好,且能参加攻坚、抢险救灾等任务,履约信誉良好的中选人,将被遴选人列为优秀协作单位(AA,核心协作单位),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后续合作任务的承接过程中可获得加分权力增加中选概率。

3.5.2 对于施工过程中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履行较差的中选人,将被遴选人列为较差协作单位(D级),一年内不能承接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后续合作任务。

3.5.3 有如下违约行为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遴选,同时对于有如下违约行为的中选人,并纳入黑名单(Z级),三年内不得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1)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正常理由,拒不签订合同的;

(2)转包或违法分包中标项目的;

(3)故意停工、拖延工期,或因队伍原因进度长期滞后无进展,或不服从现场管理,殴打管理人员,围攻、威胁项目部的;

(4)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责任事故,较大及以上环境事件的;

(5)发生恶意欠款(如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经济纠纷或造成恶劣影响 的;

(6)恶意终止合同、中途退出或转款潜逃的;

(7)以缠访、闹访、围堵及恶意诉讼等手段表达诉求,影响建设集团或其子(分)公司正常工作秩序,损害建设集团或其子(分)公司正当利益的;

(8)利用网络、报刊等媒体传播虚假信息,对建设集团或其子(分)公司名誉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9)存在行贿、赠送礼品礼金违反廉洁纪律等行为,被定性为违法处理的;

(10)在采购程序中,因隐瞒真实情况被确定为成交人的;

(11)采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协作单位的;

(12)与其他协作单位之间相互串通,事先商定报价或合谋使之被确定为成交人的;或与采购人串通的;

(13)利用农民工工资套取工程款的;

(14)与农民工签署的合同信息不真实,导致农民工权益受损的;

(15)以提供虚假或伪造资料骗取入库,后经查实;

(16)采用恶意举报等方式干扰建设集团或其子(分)公司采购行为的。

3.5.4  对于有上述3.6.3项所列违约行为的中选人,遴选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清退出场,同时不免除中选人对已完部分工程量应承担的合同责任,履约担保遴选人有权不予退还。

4.遴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申请者,请于2022年9月20日 9时至2022年9月24日17时,持意向申请单位登记表(附件3)及项目部( 武汉市洪山区友谊大道和平港路柴林花园2栋2单元102室友谊大道项目经理部)出具的现场踏勘证明单(附件4),到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77号宽堂写字楼9楼合同法务部报名获取遴选文件;也可将意向申请单位登记表(附件3)及项目部( 武汉市洪山区友谊大道和平港路柴林花园2栋2单元102室友谊大道项目经理部)出具的现场踏勘证明单(附件4)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邮箱hbjtzcb_hetongfawu@163.com报名获取遴选文件。

5.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9月29日10时00分,递交开始时间为截止时间前1个小时。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77号宽堂写字楼9楼。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遴选文件要求密封的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5.3 遴选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且不召开遴选预备会,申请人有任何疑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遴选人。如申请人需要踏勘现场,踏勘期间,遴选人将予以配合,但费用由申请人自理。在踏勘现场过程中,申请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遴选人均不负责。

5.4 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出席启封会。

6.评审办法

本次遴选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湖北交建总承包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bjjzcb.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遴选人:湖北交建总承包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77号东湖广场宽堂写字楼9层

邮  编:430050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13296568962

项目部:友谊大道项目经理部

项目部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友谊大道和平港路柴林花园2栋2单元102室

联系人:周女士

电  话:18671383211


遴选附件1-4